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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

作者:admin     点击:2367      时间:2017-03-27

 

 

 

 

 

 

律发通﹝2017﹞3号

 

关于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切实履行律师协会的法定职责,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律师协会要在2017年第一季度前分别建立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以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的建设为抓手,健全维权、惩戒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维权和投诉渠道,做到维权申请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投诉查处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切实提高律师协会维权和惩戒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维权中心是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投诉中心是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维权中心和惩戒中心设在律师协会秘书处。

维权中心组成人员包括:律师协会分管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会长、分管秘书长,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部分委员以及秘书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投诉中心组成人员包括:律师协会分管惩戒工作的会长、分管秘书长,惩戒委员会部分委员以及秘书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分管秘书长或者分管会长任主任,根据需要可设若干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维权中心工作职责包括:

1.参与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

3.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提交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受理;

4.负责向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5.负责向下一级律师协会转办、督办案件;

6.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7.对符合启动快速处置机制或者需要向联席会议报告的重要工作、案件,负责报告、沟通、协调工作;

8.定期开展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和回访;

9.研究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报告;

10.其他应当由维权中心办理的工作。

(二)投诉中心职责包括:

1.参与起草投诉受理查处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投诉举报;

3.对投诉举报进行初审,对于符合立案情形的提交惩戒委员会决定是否立案;

4.负责向惩戒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5.负责向下一级律师协会转办、督办案件;

6.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投诉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7.定期开展对投诉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信息披露和回访;

8.研究起草投诉受理查处工作报告;

9.其他应当由投诉中心办理的工作。

四、规范建设

(一)统一挂牌。各律师协会要在秘书处办公场所内悬挂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统一标识铜牌。铜牌制作规格见附件。

(二)畅通维权申请和投诉举报渠道。各律师协会要分别设立维权和投诉专门工作电话、专用电子邮箱,在律师协会官方网站首页上设立维权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并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等媒体上公布专门工作电话号码、专用电子邮箱地址、官方网站网址和来信来访地址。

(三)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要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维权和投诉专门工作电话接听、来信接收、网上维权申请和投诉举报信息整理和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保证在工作时间申请维权和投诉举报有人处理。要建立专门委员会委员值班制度,值班委员可采取现场办公或电话连线办公的方式与中心工作做好衔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律师协会要为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家具、电脑、带录音功能电话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律师协会要设置专门的接待室,接待室应设在律师协会办公区内。

(五)公开相关信息。各律师协会要将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来访人员须知、中心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等在中心内公示上墙。可以将维权和惩戒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申请受理渠道等编印成册,方便取阅。

 

(六)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各律师协会要对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建成后的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具体维权和投诉事件应对处置及实际效果等方面全面考评,确保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工作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五、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各律师协会要切实加强对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会长、秘书长亲自抓,明晰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措施,确保在2017年3月20前完成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建设工作,做到场地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3月底前完成挂牌和向社会公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要将本地区各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附中心主任、副主任名单、专门工作电话号码、专用电子邮箱地址、官方网站网址、来信来访地址,一并于3月31日前报全国律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要加强对本区域内设区的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宣传。全国律协将对各地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各地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建设工作进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挂牌前请通知全国律协。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焱  姜蕾

联系电话:010-84020228

传    真:010-84020215

电子信箱:hui_yuanbu@126.com

 

附件:铜牌制作规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7年 2月10日

 

 

 

 

 

 

 

 

 

 

 

 

 

 

 

 

 

 

 

 

 

 

 

 

 

 

 

 

 

 

 

 

 

 

 

 

 

 

 

 

 

 

 

 

 

 

 

 

 

 

 

报:熊选国副部长

送:驻部纪检组,部办公厅、政治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法制宣传司、法律援助工作司、计财装备司。

发: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室社。

全国律协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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